教务处[2021]76号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激发学生的创新激情,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创计划”,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推动校企共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此次全校拟立项500—600项,其中150项推荐省级、50项推荐国家级。
二、计划内容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专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专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一般项目:依据各学院限额,依照每年惯例按照以上三种项目类型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国创计划”项目自2021年起,新增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助力我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建设,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学院可在重点支持领域酝酿项目,具体项目指南详见附件6。
(三)项目来源
本次分为师生自拟项目、校企共建项目、青红实践项目。
1.师生自拟项目,突出成果输出向导。全面推进实物(模型、软件)制作,引导“大创计划”成果产出,加强创新、强调实践,鼓励以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申请专利、著作权等作为结项支撑材料。
2.校企共建项目,强调服务区域经济。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要完成企事业单位提出的课题,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解决方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促进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3.青红实践项目,打造思政教育实践平台。依托“大创计划”,支撑长春大学“青年红色逐梦之旅”活动,建设特色思政教育实践平台,促进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鼓励项目团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原则上为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的我校在读本科全日制2018—2020级学生,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成项目团队,团队参与学生控制在5人以内。
2.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为保证项目指导质量,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5项大创项目。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2021年10月份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阶段性检查,2022年3月,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结项验收具体要求详见《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2019版)》(附件1)。
四、申报程序及评审办法
1.学生申报流程
项目团队需填写《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字后,于5月31日前将报所在学院办公室留存备案。然后登陆云创系统平台进行平台申报,登录网址(http://ccu.dcplan.cn/),具体申报流程操作详见附件说明书(附件7、附件8),系统填报完成,项目方可申报成功。
各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填写《2021年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章送至307室,电子版于6月7日下班前发送邮箱至1475760394@qq.com龙老师处。。
2.评审工作安排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分为校院两级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学院评审。
学院应成立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学院评审,每组专家由3—5名校内外评委组成。学院根据项目的申报情况,确定答辩安排,组织学生进行答辩。具体答辩安排请各学院于6月7日下班前发送邮箱1475760394@qq.com龙老师处。专家组根据项目现场答辩情况,按《2021年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配额分配表》(附件4)要求确定推荐级别及排序,不参加答辩的项目不予立项,推荐等级分别为“拟推荐国家级”“拟推荐省级”“拟推荐校级”“拟推荐校级自筹”“拟不立项”,其中“拟推荐省级”的第一名和“拟推荐校级”的第一名应在备注中分别标记 “推荐参加国创项目评审”“推荐参加省创项目评审”。
学院应于6月18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2021年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盖学院章送至307室,电子版发送邮箱至1475760394@qq.com龙老师处。
(2)校级评审
学校将举行校级评审,校级评审分两组,分别为“国创项目组评审组”和“省创项目组评审组”。
参加“国创项目评审”的项目团队为每个学院拟推荐省级立项的第一名,按全校剩余国创项目数确定推荐级别;参加“省创项目评审”的项目团队为每个学院拟推荐校级立项的第一名,按全校剩余省创项目数确定推荐级别。学校将从参加“国创项目评审”的项目中产生4个项目名额拟推荐为国家级项目,将从参加“省创项目评审”的项目中产生7个项目名额拟推荐为省级项目。校级评审拟定于6月21日,具体赛程安排另行通知(国际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不参与校级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五、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今年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具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六、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将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企业申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申报松原实践项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长春大学和松原的校地合作,要求各学院在本次所推荐项目中,必须涵盖与松原返乡实践内容相关的大创项目1-2项,择优推荐省级及以上。
八、其它
1.各学院应开展“大创计划”项目申报辅导讲座。
2.校院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应对参与“大创计划”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团队择优开放。
3.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信息,请关注“长春大学创客学苑”微信公众平台或登录长春大学本科生实践创新网查询,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431-85250076。
附件1: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2019版)
附件2:2021年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1年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21年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配额分配表
附件5:2021年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6: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7:长春大学大创申报说明书(教师)
附件8:长春大学大创申报说明书(学生)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